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函知本校115學年度第1學期專兼任教職員續聘及教學助理聘任事宜,請於115年6月18日前完成提聘申請

2026-05-22•

發文字號:輔校人字第1150007067號
主旨:函知本校115學年度第1學期專兼任教職員續聘及教學助理聘任事宜,請各單位於115年6月18日前完成提聘申請作業,詳如說明,請查照辦理。
說明:

一、單位人事業務承辦人員請至本校「人力資源管理平台」辦理線上續聘作業,系統操作方式請參閱該平台「最新消息」所載之操作說明。
二、兼任教師續聘,除應符合本校教師聘任規則(包含得聘員額、具開課課程及取得兼課同意等)外,亦應綜合考量其期中預警作為與成效、成績評量是否準時繳交、課程大綱編寫是否完善、教學平台及數位教學之運用能力、教學評量成績與學生回饋意見、課堂經營與學生輔導情形,以及教學成效與課程精進作為等教學與行政構面之整體表現後辦理。如課程未達開設標準,請單位應依據學校相關規定辦理。
三、各單位專兼任職員與約聘人員,除屬特定性契約或專案預算聘任者外,如擬不續聘,應先就相關情形予以告知並進行必要之輔導,並依法循相關程序另案提出辦理。
四、教學助理之聘任,請各單位確實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,其聘期應為自115年9月14日起至116年1月16日止。
五、各單位應依期限完成前揭提聘作業,以符合法令規定及內部控制原則;如因單位未依規定辦理致有延誤或疏漏情形,將列為行政管理檢討事項,作為後續督導參考。
六、請各單位轉知經核定續聘之教職員,留意學校核發之校用電子郵件通知,並於115年7月9日前至本校「輔人入口網」完成線上應聘程序,始完成應聘作業。
七、隨函檢附「請發聘書注意事項」及「人事系統平台操作手冊」。
八、如有相關問題,請洽:
(一)專任教師(含專案教學人員)及禮聘教師續聘作業:曾小姐(分機3055)。
(二)兼任教師續聘作業:陳小姐(分機3024)。
(三)職員續聘作業:余小姐(分機2242)。
(四)教學助理聘任作業:洪小姐(分機2206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