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申本校專任約聘人員及專任助理出勤、差假及特別休假申請比照專任職員調整,適用「輔仁大學職員服務規則-
2024-11-25• 書函
發文字號:輔人字第1135033936號
主旨:重申本校專任約聘人員及專任助理出勤、差假及特別休假申請比照專任職員調整,適用「輔仁大學職員服務規則」,須於到職日後7日至1個月內提出,詳如說明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據民國110年03月11日109學年度第6次行政會議決議辦理。
二、本校專任人力因差假管理適用不同法規,目前以雙軌制因應。專任約聘人員或專任助理得依其個人意願提出申請,經雙方達成協議後,出勤、差假及特別休假比照專任職員挪移調整,適用「輔仁大學職員服務規則」相關規定。
三、提出前述申請須於到職日後7日至1個月內提出,逾期不予受理。另為避免申請書版本差異,如有需要請洽人事室業務承辦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