函知受理本校114學年度教授、副教授休假研究申請案,敬請轉知並於114年2月4日(星期二)下班前--
2024-11-05• 函
發文字號:輔校人字第1130022278號
主旨:函知受理本校114學年度教授、副教授休假研究申請案,敬請轉知並於114年2月4日(星期二)下班前送達人事室彙整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據本校「教授、副教授休假研究辦法」辦理。
二、各學院審核通過之休假研究教師,請檢附以下資料:
(一)教授、副教授休假研究申請表
(二)教授、副教授休假研究推薦表
(三)院、系教評會議紀錄
三、學院符合申請114學年度休假研究之教授、副教授,其年資應計至114年7月31日止。
四、各學院113學年度休假研究期滿之教師,請依規定於返校後3個月內,就所從事之學術研究提出書面成果報告,經系、院教評會審核後送人事室備查。
五、休假研究申請表、推薦表及成果報告等表件請逕自人事室網頁下載:教師專區→教授副教授休假研究相關表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