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服務資訊公告

公布本校113學年度教職員工待遇標準表(如附件),並自113年8月1日起生效,請查照。

2024-07-26•

發文字號:輔校人字第1130015160號
主旨:公布本校修正後112學年度待遇標準「鐘點費標準表(六)」(如附件),並自113年2月1日起生效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據113年7月4日董事會第20屆第16次會議決議辦理。
二、「主管職務加給」除依表(五)之標準核發外,特殊案例另列如下:
(一)主管再兼另一主管時,其特支費減半,兼第3單位主管不再核發特支費;日間部與進修部合併核計。
(二) 教師同時兼任日間部與進修學士班主任,其進修學士班主任特支費減半。
(三) 「主任導師」核支標準比照法務室主任。
(四) 新設置單位之主管特支費依本表標準簽奉核定實施。
(五) 已設置副院長之學院,如由現任系所主管兼任者,支領原系所主管特支費及減授鐘點數。
(六) 餘副主管特支如為校內經費支付者,需經副主管設置審查委員會審議通過後,另行致發。
三、碩士在職專班主管津貼或其他專案津貼,仍依本校碩士在職專班經費使用辦法或專案辦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