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函知本校藝術學院音樂學系車炎江等2位教師以教師證書或博士學位等高一級證明文件升等改聘審查結果。

2026-09-10•
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15年9月10日
發文字號:輔校人字第1150017798號
主旨:函知本校藝術學院音樂學系車炎江等2位教師以教師證書或博士學位等高一級證明文件升等改聘審查結果,詳如說明,請查照。
說明:

一、依據本校教師聘任規則第18條之規定及115年9月3日本(115)學年度第1次教師評審委員會會議決議辦理。
二、案內教師經各級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升等改聘,並自115學年度第1學期起(115年9月1日)生效。
三、名冊內備註符合辦理教師證書資格者,請備齊規定表件於期限內繳交,俾利後續報教育部申辦證書。
四、請聘用單位秘書留意信箱通知,依信件指示盡速至人力資源管理平台進行教師提聘作業,續請轉知教師按系統信件通知,於115年9月10日(四)前完成線上應聘程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