輔仁大學外國語文學院院長候選人校外推薦
2025-03-14
一、候選人資格:
(1)法定條件:具部定教授資格
(2)期望條件:
a.曾任一、二級學術主管
b.年齡62足歲以下(民國52年8月1日以後出生者)
(3)能力指標:
a.認同並執行本校及該院之宗旨目標
b.學術能力
c.行政能力
d.溝通能力
e.募款能力
f.責任感
g.國際視野
h.具該院相關之專長
二、任期:三年(自114年8月1日至117年7月31日止),經考核通過後得連任一次。
三、推薦方式:學術機構、學術社團組織之主管具名推薦。
檢具被推薦人個人資歷表及著作目錄表。
*非本校專任教師經遴選委員會遴選為院長者,依本校「學術主管遴選辦法」第六條規定,應經本校各級教評會審查教師資格後,始得聘任。
四、推薦截止日:114年3月21日(週五)24:00截止,送交或郵寄「242062新北市新莊區中正路510號,學術副校長室收」(郵寄者以郵戳為憑)。
聯絡人:學術副校長室秘書廖小姐,電話(02)2905-3140。